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 关于开展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23  字体:[ ]   点击次数:33次  
  

各县(区)卫健局、民政局、人社局、医保局、总工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北戴河新区健康产业创新促进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第四医院,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各有关市属以上企业:

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2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疾控局、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冀卫职健函〔2024〕1号)文件要求,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秦皇岛市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相关海报下载网址:

http://www.nhc.gov.cn/zyjks/s7824k/202404/271a18d60f344da4aa29c94fa0a25ebe.shtml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活动内容

宣传周期间,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将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及相关宣传活动。各县区各单位要紧密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宣传周活动,营造氛围、凝聚力量,为实现“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大动力。

(一)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区各单位要紧扣新中国成立75周年这个主题,将宣传周活动与庆祝建国75周年活动结合起来,通过专题讲座、故事分享、视频演示、图文展览等方式,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职业健康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就,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关心关怀。特别要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增强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围绕实施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区要聚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三项行动,突出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方针,面向企业和职业病防治机构深入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着力推进用人单位依法申报并严格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帮扶中小微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促进职业病防治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推动职业健康工作迈上新台阶、创出新水平。

(三)围绕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区要广泛宣传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职业健康达人典型事例、职业健康优秀传播作品,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深入推进职业健康知识进机构、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五进”活动,加大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力度。要贴近基层一线、贴近工作实际,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专家访谈、网络公开课等活动,着力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擦亮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品牌。

(四)围绕实施《秦皇岛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区要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疾控和总工会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本系统宣传阵地和工作优势,广泛宣传各县区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开展职业病诊疗康复、落实职业病患者救助扶助政策、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立足有形有感开展正面宣传,形象化、具象化开展政策宣传,解疑释惑、凝聚人心。要围绕“十四五”时期职业健康工作重点任务和“防、治、管、教、建”各项保障措施,精准有效开展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巩固壮大职业健康奋进新时代的思想舆论,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保障活动所需经费,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二)积极发动,扩大宣传范围。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发动各行各业劳动者积极参与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城市户外广告、城市广场、车站、机场、地铁、公交车、厂区广播电视及工地标语等媒介平台作用,通过张贴、播放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等方式,大力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活动内容,宣传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知识及有效举措。

(三)认真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期间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的总结,及时报送有关视频、图片和文字等资料。市卫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活动情况,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活动总结及相关照片资料请于2024年5月6日报送市卫健委。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法制监督科  王兴刚

电话:3077602           邮箱:qhdswsj@163.com

市民政局联系人:社会救助科   张建辉

     电话:3658003           邮箱:qhddbk@163.com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工伤保险科  宋文忠

    电话:3262801          邮箱:925434886@qq.com

市医疗保障局联系人:待遇保障科   王丽丽

电话:3963527         邮箱:ybjdyk@163.com

市总工会联系人:经济和劳动保护部  吴卫涛

电话:3050284         邮箱:3050284@163.com


附件:1.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秦皇岛市民政局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秦皇岛市总工会      

2024年4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职业健康,你我同行

2.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3.体面劳动,健康工作,快乐生活

4.保障劳动者健康,助力健康中国

5.守护职业健康,同享幸福人生

6.崇尚职业健康,远离职业危害

7.建设健康企业,争做健康达人

8.关注职业健康,守护最美劳动者

9.预防职业病危害,守护劳动者健康

10.提升职业健康素养,助力高质量发展

11.打造健康劳动者队伍,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12.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健康技术服务

1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14.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15.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

 

附件2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

形式(次数/人数)

合计

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次数

 

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次数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次数

 

印发宣传材料份数

 

制作宣传视频份数

 

出动宣传人员数

 

宣传受众人数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单位盖章)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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