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秦皇岛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20  字体:[ ]   点击次数:17次  
  

各县(区)卫健局,各相关医疗机构,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北戴河新区健康产业创新促进局:

现将《2024年秦皇岛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2024年秦皇岛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年度妇幼工作部署,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巩固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围绕“妇女生命全周期、儿童生长全过程”拓展服务链条、深化服务内涵,巩固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动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建引领事业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提高政治能力。要加强妇幼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妇幼机构党建与文化建设相融合深入开展妇幼健康联学联建行动,强化行业引领,推进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塑造行业良好形象。

二、坚守母婴安全底线

深入落实秦皇岛市《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巩固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孕产妇早期建档建册管理,开展孕产妇建档监测,严格落实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制度。发挥“三孩”优生优育指导门诊作用。开展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评估,不断提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完善市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年底前,市第一医院完成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工作。规范助产服务资源调整,明确助产机构和人员准入要求,开展产科亚专科建设试点。实施第二周期新生儿安全项目,在全市20%设有产科的医疗机构开展试点,推广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开展生育友好医院建设,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舒适度和满意度。

三、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深入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和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和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创建,推进基层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以“远视储备”监测和儿童常见眼病筛查为重点,继续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开展儿童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推进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试点。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和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推动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实施,推广回应性照护等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理念和技术。

四、深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深入实施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强化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做好主题宣传和公益行活动。加强婚前保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质量管理,开展相关特色专科建设。继续做好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民生工程,提升工程服务质量,落实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产前诊断机构准入和技术管理。开展胎儿心脏病母胎医学一体化管理特色单位建设,完善先天性心脏病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和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加强新生儿疾病诊断和治疗机构建设,强化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扎实做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和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检测项目,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筛查质量。

五、优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服务

落实《秦皇岛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消除现场评估申请。推进“两癌”综合防治,今年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任务数继续保持一致,宫颈癌筛查覆盖率要达到45%按照《秦皇岛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要求,加快推动落实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落实《秦皇岛市生殖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促进生殖保健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各阶段,加强免费避孕药具提供,推广人工流产关爱服务,优化服务链条,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开展青春期、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探索妇女保健特色门诊建设试点,开拓发展盆底保健、月经期保健、乳腺保健等服务。开展第二周期孕产妇、新生儿特色专科建设工作,拓展实施孕产妇营养促进项目。

六、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

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积极推进妇幼专科联盟建设。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妇幼保健院上等升级。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全面落实职责任务。拓展“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服务,提高孕产妇“云上妇幼”转会诊数量,完善服务管理。探索妇幼保健机构参与县域医共体管理服务有效机制。持续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完善生育全过程信息化、数据化,强化信息分析和使用。加大妇幼领域中医药应用推广,开展妇幼领域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验收,促进妇幼中医药融合发展。

七、严格妇幼健康行业监管

规范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审批,加大力度打击代孕和非法应用辅助生殖技术的违法违规行为,主动与同级公安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对于违法违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行《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操作规范(试行)》要求,强化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服务和管理,压实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责任,杜绝违规违法行为。继续推动助产机构和签发机构人脸识别终端使用,上半年,全市所有妇幼保健院要安装使用“妇幼健康智能服务终端”和“妇幼健康移动分娩终端”,所有助产机构要安装使用“妇幼健康移动分娩终端”,全力把好身份核验关。继续完成《出生医学证明》历史信息录入省级平台信息系统工作,推动历史签发证件数字化管理。加强日常监测,查找异常个案,加强事后监管。加快出生医学证明电子化进程,持续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高效办理。

八、宣传弘扬妇幼健康文化

积极组织妇幼健康文化特色单位申报。提升妇幼健康宣传能力,组织参与妇幼健康优秀科普作品征集,开展妇幼健康相关主题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全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走出去,引进来,多渠道开展妇幼健康学习与交流。

九、坚守妇幼健康行业安全底线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稳定风险。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压紧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妇幼保健机构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密切关注妇幼健康领域舆情热点,落实重大风险权力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范化解社会舆情风险。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保障妇幼健康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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