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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2023年下半年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发布时间:2024-01-15  字体:[ ]   点击次数:878次  
  

根据《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筛查审核,现将我市医疗机构2023年6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前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1月22日,如有异议可向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反馈。

联系电话:3646380

秦皇岛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分配表

 额(元)

806694.39

本市级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

138372.6

 

秦皇岛市第二医院

499327.42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

19797.65

 

北医三院秦皇岛医院

35523.21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中西医结合医院

13485.64

山海关区

山海关人民医院

4918.7

抚宁区中医医院

33051.89

昌黎县人民医院

18465.16

卢龙县医院

437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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