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2023年下半年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发布时间:2024-01-1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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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筛查审核,现将我市医疗机构2023年6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前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1月22日,如有异议可向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反馈。
联系电话:3646380
秦皇岛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分配表
县 区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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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 助 医 疗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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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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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市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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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69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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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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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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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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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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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3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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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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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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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医三院秦皇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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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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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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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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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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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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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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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 宁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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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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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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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 黎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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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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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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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 龙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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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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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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