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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转发《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 事项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法制监督科  发布时间:2022-12-20  字体:[ ]   点击次数:42次  
  

各县区卫健局,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委机关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实施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全省卫生健康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现将《清单》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县区、本单位、本科室工作实际,确保《清单》在本辖区、本单位、本科室依法依规有序实施。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1216日     

附件: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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