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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抚宁区中医医院等4家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的公示

信息来源:委中医科  发布时间:2024-11-25  字体:[ ]   点击次数:1024次  
  

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2日,组织评审专家组,依据现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对秦皇岛市抚宁区中医医院等4家二级中医医院开展了等级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认为上述4家中医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为接受社会监督,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将评审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1月2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名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燕山大街90号,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科,邮编066000。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秦皇岛市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

序号

医院名称

医院类别

评审结论

1

抚宁区中医医院

中医

二级甲等

2

青龙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中医

二级甲等

3

卢龙县中医院

中医

二级甲等

4

昌黎县中医院

中医

二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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