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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二)整改验收公示

信息来源:委医政医管科  发布时间:2024-11-06  字体:[ ]   点击次数:251次  
  

一、整改任务

市卫健委对“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未按要求建立医疗废物统计管理相关制度,仅用2家医疗废物处置机构的年报表中医疗废物处置量简单倒推得出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二、整改实施主体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

三、整改情况

市卫健委成立了由主管领导牵头的整改专班,明确专班职责,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清单,制定下发《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秦卫健发〔2024〕3号),并组织开展2024年度医疗机构医废和污水管理工作检查。2024年8月中旬,建立了秦皇岛市《医疗废物管理系统平台》,并与河北省卫健委系统成功对接,完善医疗机构医废产生量月统计、季报告机制。

、验收情况

2024年10月28、29日,通过了市卫健委整改专班的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秦皇岛市卫生健康整改专班 0335-3635288

          医政医管科  0335-3647751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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