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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法制监督科  发布时间:2023-01-30  字体:[ ]   点击次数:198次  
  

2022年以来,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防疫,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深入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以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全面落实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机关法治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举措及成效

(一)全面提高法治思维能力

1.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委领导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党组会学习内容,通过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等多种形式传达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今年以来,共开展中心组法治理论学习6次;

2.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加大普法宣传。开展以《基本卫生法》《医师法》等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为主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同时按照市法宣办印发《2022年秦皇岛市普法宣传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委机关及委属各有关单位每月定期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认真学习,树立和培育我委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基本的法治理念,进而自觉运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分析问题,依靠法治手段解决问题。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完善制度建设,根据近几年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我委职能调整情况,对包括《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任清单》进行适时调整,制定出台了《秦皇岛市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及告知承诺书》,拟定了《秦皇岛市卫生健康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等制度文件;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明确由法制监督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2022年,按照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对我委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累计清理代拟起草的市政府规章2件、市政府行政性规范文件2件,清理本机关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为推进我委全面依法履职,落实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能

1.按照市编办《编制市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的工作方案》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省、市权责清单进行编制,规范权力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梳理完成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171项权力事项清单的编写修订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委依法履职尽责筑牢制度基础;

2.结合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年检工作对我委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不在编、未在执法岗位、未经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以及因退休、调离、辞职、辞退等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了梳理统计,上报市司法局统一注销行政执法资格,累计清理6人。目前,我委共31人有具有行政执法资质,其中两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完成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双随机工作安排,自2022年5月至11月,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15人次,完成包括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等专业822家机构双随机检查工作,完成率90.02%,完结率100%,立案率9.16%,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行动5次,监督检查各类机构30家;

4.对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乱象进行严厉打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按照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局、市旅游文广局、市医保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乱象整治工作要求,根据2022年6月制定下发的《秦皇岛市卫生健康系统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我委组织开展全市整治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逐步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截至12月19日,我委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执法车辆70余台次,检查各类医疗机构87家,查处违规违法行为8起;

5.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管,落实依法防疫责任。一是按照市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使用“秦皇岛健康宝”落实查验扫码防疫措施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管。目前,我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包括公共浴池、理发店、美容店、医疗机构等四类场所共计5541家各级各类公共场所。根据工作实际,我委下发了《秦皇岛市加强公共浴池、理发店、美容店、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使用“秦皇岛健康宝”落实查验扫码防疫措施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秦卫健函〔2022〕1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浴池、理发店、美容店、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成立了专项督导检查组,同时要求各县区卫健局也要制定本县区的监管工作方案,抽调专人组建监管队伍,落实属地、行业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截至11月底,已对4155家进行了检查,占比72.5%;二是加强依法防控宣传引导,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下发《依法防控明白卡》,要求各县区卫健局、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各有关医疗单位广泛宣传,引导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及点位值守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按照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研究起草了《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草稿)》,在《制度(草稿)》中进一步细化了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的标准和程序,明确决策责任。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工作实际加快推动《制度(草稿)》的出台落实工作,实现重大决策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2.实现行政事项、决策科学化,对涉及民生以及群众健康权益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论证,认真听取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和建议,实现决策科学化,今年以来,累计组织专家论证会2次。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根据我委职责分工调整及时修订三项制度并在我委官方网站予以公示;二是及时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权限、依据、程序、行政执法决定、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权力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信息通过我委网站予以公示,做好动态调整工作;三是制定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管理使用办法》;四是根据职责分工调整情况,明确委法制监督科为法制审核机构,具体负责我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2022年以来我委无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2.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机制,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主动查摆自身执业行为,减少违法行为,降低违法成本;二是开展服务型执法。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培训等方式,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学法懂法用法,依法执业、合法维权;

3.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促进依法行政。继续聘请河北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教授杨晓林同志担任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疑难复杂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加强与法律顾问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目前我委聘用法律顾问1名,按照《秦皇岛市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全覆盖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拟配备公职律师1名。

(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等权力运行规范性制度,建立统筹的工作督查机制、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进行监督。一是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制定并公布了《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为规范我委权力运行,明确执法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积极完善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加强“三项制度”、应诉复议、案卷规范、标准化指引等系列制度建设,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进行修订更新并通过部门网站予以公示;三是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定期开展依法行政检查抽查和专项工作督查,严格抓好问题整改。全年共对7起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未发现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全年无针对我委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2年我委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留言、12345市长热线等各类渠道受理信访件25件,均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未发生越级、上省、进京上访事件,有效的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符合立案标准的7起投诉举报线索进行立案办理,有力的维护了群众就医安全及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应诉方面,我委2022年无行政诉讼案件,由第三人提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目前仍在复议阶段。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尚需进一步细化。目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缺乏细化的内部管理和责任分工,流程清单不完善;二是普法宣传活动受众较少,活动内容不够丰富。从已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来看,受众主体较少,宣传教育活动时间较短,内容较简单,宣传教育效果有限;三是合法性审核工作存在短板,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仍待完善,缺少程序依据以及统一完备的审查标准,制度建设仍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制度建设,以有效的制度推动工作有序的开展。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查漏补缺,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二)树立全新法治思维,更好地促进工作。进一步创新法治宣教活动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卫生健康部门法治思维、法律意识、法制观念;

(三)全面补强合法性审核工作,完善审查工作机制。根据省市有关合法性审核管理规定,建立责任明确、运行有序、决策科学的审查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审核程序,明确审核程序,优化审核方式,力争实现合法性审核工作不越位、不漏位。

市卫生健康委法治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为主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快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强化合法性审核和执法监督工作,保障法规有效实施,推进我市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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