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2025年6月第1期)

信息来源: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2025-06-09  字体:[ ]   点击次数:47次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XYZTMC) 行政相对人类别(XZXDRLB) 行政相对人代码_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YZTSBM)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XZCFJDSWH) 违法行为类型(WFXWLX) 违法事实(WFSS) 处罚依据(CFYJ) 处罚类别(CFLB) 处罚内容(CFNR) 处罚决定日期(CFJDRQ) 处罚有效期(CFYXQ) 公示截止期(GSJZQ) 处罚机关(CFJG)
1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秦皇岛分院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2230000MB12904251 2025-CC-1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改建的二级实验室未取得备案证明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四项,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警告 警告 2025/06/05 2099/12/31 2099/12/31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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