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2024年8月第2期)
信息来源: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2024-08-12 字体:[
大 中 小 ] 点击次数:
1604次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XYZTMC)
|
行政相对人类别(XZXDRLB)
|
行政相对人代码_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YZTSBM)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XZCFJDSWH)
|
违法行为类型(WFXWLX)
|
违法事实(WFSS)
|
处罚依据(CFYJ)
|
处罚类别(CFLB)
|
处罚内容(CFNR)
|
罚款金额(万元)(FKJE)
|
处罚决定日期(CFJDRQ)
|
处罚有效期(CFYXQ)
|
1
|
秦皇岛市第四医院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2130300E036429326
|
2024-zz-15
|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未按照相关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开展工作
|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
|
警告
|
警告
|
|
2024/8/7
|
2099/12/31
|
2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2130305401816916M
|
秦卫放罚[2024]FZ-2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十三条
|
1、放射诊疗机房存放杂物;2、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第七项
|
警告、罚款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500元
|
0.35
|
2024/8/5
|
2099/12/31
|
3
|
秦皇岛铧中医疗美容门诊部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130301MA0G84H98E
|
2024-YY-3
|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
|
未建立并完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警告
|
警告
|
|
2024/8/9
|
209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