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医院护工管理与规范护工行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医疗机构陪护管理
一是建立规范的陪护管理模式。根据病人自理能力和病情划分陪护服务级别,并可根据医院及具体科室需要开展多种特色服务(如:一对一服务,一对多服务等,针对重症科室及重症病人定制特殊服务和单项收费项目)供病患及家属自愿选择。按照管理相关规定提供护工管理与服务,与接收陪护的患者或家属签订统一的陪护服务协议,明确陪护标准、费用支付、意外责任等。
二是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对于患者与供应商的陪护服务时限、人员、收费、服务标准有监督权力。如有不符合合同要求及招投标文件要求的要及时予以纠正整改。三是加强陪护人员管理。陪护人员必须经体检、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具有相关培训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病、严重皮肤病,无残疾。从事陪护工作的人员在陪护期间须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仪表仪容整洁。严格遵守医院及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在病房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办公,不得串岗,擅离职守,不得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四是增加护士配备比例。截至2022年末,全市千人口护士数为3.62人。
二、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一是依托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中的老年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全面实施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来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教育指导,为失能老年人开展评估和上门护理服务。鼓励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养老照护者培训,组织社区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成员、监护人、护工、雇工、志愿者等参与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协助进食、协助排泄及如厕、协助移动、更换衣物、卧位护理,以及洗发、梳头、口腔清洁、洗脸、剃胡须、修剪指甲、洗手洗脚、沐浴、应急救护等。二是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综合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置护理、康复和老年病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护理型养老机构。健全和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畅通合作渠道,全市养老机构可以通过签约服务、开设门诊、绿色通道、医生巡诊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三、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提技能、稳就业重要抓手,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一是突出培训重点,压实工作责任。精准服务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及临港产业发展,认真制定培训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扩大“互联网+”覆盖面,鼓励技工院校、企业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发线上护工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发挥职业技能培训效能。
四、积极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
对医院护理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评价认定,推进职业培训助力我市医院护工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
五、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推行护理员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建设医院护工、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加强校企合作,融合发展。逐步实现职业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减少参训学员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管理。积极组织开展技能大赛、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专项职业技能竞赛,打造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健全护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提升技能竞赛工作规模和质量。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与人社、医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不断加大医院护理工作的培训和管理力度,加强护理有关政策研究,有效解决群众就医困难,使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提高。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