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计划(2026年度)
信息来源: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2026-03-1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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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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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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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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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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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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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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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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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跨部门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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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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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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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秦皇岛市旅游旺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专项督导检查(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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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依法经营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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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住宿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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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检查对象一次性完成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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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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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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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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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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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2026年秦皇岛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综合评价(方案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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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质;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使用原材料卫生质量;消毒产品和物料仓储条件;消毒产品从业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企业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生产;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卫生安全评价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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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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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双随机”检查,按方案执行,不超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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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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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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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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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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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2026年秦皇岛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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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运送、暂存、处置等情况的管理;相关制度的建立;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防护;医疗污水的消毒处置及监测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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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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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方案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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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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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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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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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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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2026年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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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是否按备案类别和备案项目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备案时限、备案变更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场所和面积、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业病诊断医师、仪器设备、质量管理制度和信息报告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指定的主检医师是否有执业医师证书、是否满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否有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是否熟悉职业卫生和职业病诊断相关标准、是否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是否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是否按规定参加实验室比对、主检医师是否对职业健康检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是否存在质量考核不合格未按要求整改仍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周期是否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执行、是否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是否定期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外出检查是否有专用车辆、是否满足放射防护和生物安全管理要求;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是否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档案保存时间是否不少于15年、档案中是否有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总结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告知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等资料;是否出具过虚假证明文件、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是否通知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本人、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是否告知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本人、是否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知情权及个人隐私、是否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是否承担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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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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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方案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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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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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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