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有关科室,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日常监管工作,更好的落实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随机抽查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23日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增强监管效能,按照市“双随机”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本方案所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照卫生健康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等赋予的职责,依法实施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布抽查情况结果的活动。
随机抽查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
二、工作方法
(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管领导任组长,法制监督科科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和委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需要组织抽查活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明确随机抽查事项名称、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适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施动态管理。
(四)各专业每年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应不少于一次。
(五)“双随机”抽查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计划生育等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各专业内容,具体抽查事项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
(六)各专业“双随机”抽查的比例应不低于5%。
(七)年初制订本年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年度检查计划。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
(八)在开展“双随机”抽查前,应制定“双随机”抽查方案,方案应包括抽查对象、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重点内容、抽查结果处理等内容。
(九)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进行匹配,自动生成联合抽查表实施检查。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执法人员的,经所在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调整,并报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十)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检查人员要对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执法检查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公正文明执法,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
(二)随机抽查结果要及时进行公开。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行政处罚结果在秦皇岛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网站上公示。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本工作方案由秦皇岛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负责解释,并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变化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