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秦皇岛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4-26  字体:[ ]   点击次数:100次  
  

各县(区)爱卫办、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3年秦皇岛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3年秦皇岛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按照省爱卫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爱国卫生各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健康秦皇岛建设。

一、制定落实的文件

(一)印发《秦皇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 大力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市爱卫办负责,各成员单位参与)

(二)按照省部署,落实《食品标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管理办法》等文件。(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按照省部署,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的通知》。(市旅游文广局负责)

(四)按照省部署,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等文件、标准。(市体育局负责)

(五)按照省部署,落实系列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基础标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二、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

(一) 打造健康宜居城乡环境

1.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扩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 控制,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农村供水工程提档升级,打造一批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建设标准化、维护管护规范化、运行管理信息化的示范样板。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动态监控,保障水源安全。(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持续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客运站等场所的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巩 固厕所环境治理成效。(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旅游厕所革命, 有序推进厕所达标评定工作,强化旅游高峰期旅游厕所管理工作。(市旅游文广局负责)

5.持续指导有关县区推进农(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工作,督导市场经营主体提高卫生标准,改善经营环境。(市外事商务局负责)

6.实施重点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开展城乡黑臭水体整治行动, 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在全市连线成 片开展省、市、县三级和美丽乡村示范区创建,围绕和美丽乡村示范区创建布局建设90个以上美丽乡村,积极创建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8.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 体系,着力解决城市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等突出问题,促进垃圾分类工作质量提升。(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9.强化开展军队爱国卫生运动,加快实现“健康强军”工作目标。(秦皇岛军分区保障处负责)

10.常态化推进机场、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治理,开展站段场区 清洁活动,改善机场、铁路沿线、车站环境卫生状况,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全面深化机场、车站“厕所革命”。(河北机场集团秦皇岛机场分公司、北京铁路局秦皇岛车务段、北京铁路局秦皇岛工务段负责)

11.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指导大中型企业结合实际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配备适当的食品安全员,指导小微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 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12.结合劳动节、国庆节以及爱国卫生月等时间节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普及卫生防疫知识,广泛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市爱卫办负责)

13.推进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 络,加强城市绿道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水平。(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举办全市青年医生健康科普讲解大赛等活动,大力宣传倡 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市卫健委负责)

15.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餐饮服务通用卫 生规范》《粮食节约行动方案》等要求,市直机关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杜绝餐饮浪费等工作。(市机关事务局负责)

16.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要求,深入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市妇联负责)

17.落实《军队人员健康素养准则》,提高广大军人健康素养 水平。(秦皇岛军分区保障处负责)

(三) 加强社会健康综合治理

18.推进全域卫生城镇创建,做好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南戴河旅游度假区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指导卢龙县开展本周期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省级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加强指导督导, 持续提升卫生城镇创建质量。(市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19.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指导各县区开展企业、机关、医院、家庭等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健康县区建设,培育打造一批建设样板。做好2022年度健康城市评价工作。(市爱卫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开展健康学校试点建设,规范试点标准,加强试点工作指导,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市教育局负责)

20.探索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市爱卫办负责,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21.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督促公共体育场 馆全面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推动将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信息纳入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市体育局负责)

三、组织开展的活动

(一)组织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市爱卫办负责, 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二)组织参与“戒烟大赛”活动。(市爱卫办负责,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三)组织爱国卫生宣传活动,推广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在爱国卫生领域的重大举措、特色做法等,在全市掀起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热潮。(市爱卫办、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市报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健康企业建设”和“争做职业健康达人”等活动。(市卫健委牵头,市总工会等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五)举办全民健身大会,全民健身日等全民健身主题示范活动。(市体育局负责)

(六)依托12355热线,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深化“青春自护”“中高考减压”等心理健康服务品牌项目,提高青年群体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团市委负责)

(七)持续深化“健康中国母亲行动”,线上线下开展女性健康知识宣讲、健康义诊活动,提升妇女健康素养。(市妇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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