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的重要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此类违法犯罪线索。
一、举报范围
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为老年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调查核实。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举报人、提供线索者,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严惩、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四、受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底前的工作日上班时间。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